400-780-5678

周一至周六 08:00-22:00
行业资讯

李子柒事件大讨论:品牌与IP如何做深度抉择?

时间:2021-10-08

国庆前后,消费行业最热的话题非事件莫属了,这位知名IP在其品牌运营公司微念获新一轮不久后,即进行了长达2个多月的断更,而上次断更是在2017年5月(因网络谣言暴力)。


在新品牌仍然火爆的今天,该动作无疑给李子柒品牌未来走向打上了巨大的问号,也引发了外界关于二者关系变化的种种猜测。微念对此目前还未回应,而在9月28日,李子柒在“消失”75天后首次接受新华社采访,分享她的一些近况。


李子柒在分享中强调,美好的生活来自内心的向往。从开始到今天为止,她的所有内容全部是由自己主导和构思。合作公司只帮忙推广视频,算是锦上添花。真正做好内容,传承文化,要抵过漫长黑夜,静待花开。不要为了产出更多视频,敷衍了事。


显然,不论是要真正回归初心,还是抵御商业化的侵袭,她已经打算回到更熟悉、可控的那一端,这跟微念接下来要求的品牌发展速度必然会产生一定矛盾。


而在微念7月3日的融资官宣文章中,也有隐喻,“致力于‘传统文化时尚化年轻化,地方美食全国化全球化’的李子柒品牌有了点阶段性成果,但仍然面临诸多挑战。”


李子柒事件能在行业中持续发酵,本质在于这里面牵扯出了大家关心的几大商业敏感问题,比如IP与运营公司的绑定、早期股份、人情还是法理、消费品高效&长期成长等等……


围绕这些问题,新浪潮品牌俱乐部的创业者们就展开了精彩而深入的讨论,最后其实可以分为站微念、站李子柒和中间派,里面的角度和思维非常多元,也让我们理解了这件事情背后更深层次的隐忧和矛盾,以及未来走向,对消费创业者是有所补益的一课。

01

站微念:在现代商业角度,人情不能高于契约


1、站在现代商业的角度我们必须微念这边。但是站在做人的角度上 我们也不得不同情她。


2、一点股份都没给,李佳佳(李子柒原名)只有内容那块分红,消费品牌估值和获利都归微念,但生意不就是要保证自己利益最大化嘛?


3、李子柒本人在,需要很多钱吗?如果李佳佳,改个名字,重新做内容,有人看吗?如果大家都知道李子柒重新改名做内容了,李子柒品牌的价值还能持续增值吗?


4、李子柒签的东西里面,似乎不允许她另起炉灶,微念可以告她。其实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要看微念的格局了。


站在现代商业角度,就是要维护大的有法可依的契约精神,如果人情凌驾于法的基础上,那么商业发展会进度很慢。


看国家最新的民法典不就人性化了很多,但社会的组成又是人,商业只是手段是辅助。


5、本质上,是有专业商业运作能力团队和草根或者缺乏商业经验的创作者的长期利益分配问题,大众都愿意相信李子柒的初心和专注点都在分享优质内容,传承传统文化,而机构考虑IP的价值,用户的增量,衍生新的品牌和周边业态。这两者本身就是有矛盾!


6、这也考验李佳佳本人的智慧,有时候要懂进退,核心诉求是更改掉某些利益上的划分,这个事情解决了还是能开心的合作下去的。


7、说实话,如果真的打官司微念输了,要把法务团队全部开掉,但如果当初谈判的时候会议纪要没做好,活该微念声誉受损。


有些事情是需要提前公对公说清楚,不能公布于众的事情,就是个黑匣子,也说明微念工作做的不到位。

02

站李子柒:商业必须让各方利益持续增长

1、现在主要矛盾是关于李子柒消费品牌 ,个人IP必须是大股东,否则合作结构绝对不稳

2、既然是生意,双方利益都要最大化,秉承和气生财,不管官司输赢,保住饭碗才是关键。不然这个老板就是一个失败者!

3、微念和李佳佳开的合股公司四川子柒文化,却没经营,个人觉得李佳佳后来深耕内容,没考虑到消费品牌的经营股权缺陷,太信任了,就要吃亏!

4、事实上,李子柒一开始拍视频,是为了卖淘宝店的商品,现在是亲生儿子直接跟自己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虽然要考虑文化性的内容,但也要考虑现实问题。

5、专注做内容的人,被专注做商业的人TL,具体细节我们也不知道,但吃相太难看往往容易让人反感。

6、早期欺负她不懂,欺负她势弱,也是短视,这种看似占便宜的框架,等人真正红起来,最后没动力,一闹反而是双输。

7、支持李子柒,但也同情微念,娱乐圈明星和经纪公司有多少前车之鉴的案例呀!拿合同或是所谓的道德去掩盖利益的问题,终究会鸡飞蛋打。

8、对于李子柒在财务获得巨大回报的同时,也许个人的使命感和格局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升华,跟商业机构的价值观和目标发生冲突也是必然!

公司在想的是旗下艺人商业变现的宽度和成长性,艺人也许财务目标不是第一追求了,想的是自己的IP长期价值的保持!

9、做生意不能只保障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是保障参与各方利益的可持续性增长,以及相对公平。如果每个人都只保障自己利益最大化,生意一定很难持续。这是目前大多数企业很难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痛点问题!

10、最大的资源内耗不在企业外面,最大的对手不是竟品,而在公司里面。

李佳佳可以回去的,她只需要让大家知道谁是真的李子柒即可。李佳佳说话表达很朴实真实,支持她做自己,支持微念放大格局,财散人聚,财聚人散。

微念是谁,大部分人不知道 也不在意。多了少了一个微念还有别的,李子柒貌似目前只有一个。你是喜欢李子柒,还是喜欢李子柒背后的那包螺丝粉?

11、微念大格局,合理股权给李子柒,是唯一的共赢之路。

03

中间派:看清终局,花更多时间掌握商业长期运作

1、双方都是在当初的悬崖风口上发现了对方,如同万千洪流中的那一回眸,于是情投意合,比翼双飞,在众多竞争中冲出迷雾,脱颖而出,结果现在一个转弯不稳,就要离心离德了。


2、这些立场和看法,逻辑上很难分辨对错,毕竟似乎都讲得通。对于当事人来说,出现分歧的深层原因,可能也不是逻辑上的合理性问题,而是彼此从道还是术的层面、或者以事业还是生意的心态来合作。


但不管怎样,对于能够互相贡献价值的合作方,合则双赢、分则双输;一旦分开就说明合作失败了,谁更有理没那么重要,归根到底还是双方或者至少有一方没有利他思维。所以很难说谁是赢家,最多可能可以说谁多占了点便宜吧。


3、李子柒的爆红,大家回避了一个核心问题:为什么在Youtube会有如此巨大的商业价值?不讲过去,就看眼下,李子柒品牌主要体现在知名度和力上,产品力并不强。


对他们合作双方而言,合则赢,分则输。但产品力弱的品牌,未来的道路也不会是坦途。对同行来说,天下事,分分合合,皆为利益。我个人不站队,只欣赏优秀的作品和产品/服务。


4、微念不是什么好东西吧,很明显一开始微念就很懂股权玩法,所以一套套的。现在李佳佳明显就是被套住了,李佳佳签了竞业的话,进退要不由她。李佳佳输在无知,这不是势弱,就是无知。对股权的无知和对商业合作基本逻辑的无知。


所以总结,创业不管是什么角色,一定要认真去学股权架构和股权相关知识。


5、两边都没有很好。IP本身对商业运营和股权架构不了解的情况下,就贸然选择合作伙伴,火了这么久,再怎么样忙也该花时间去了解下商业运作,就算不拆伙,也需要了解股权架构的基础知识。


微念在IP火的时候使劲宰割,没有长期合作的规划,万一李不火了呢靠什么来支撑?太依靠IP本身,反被IP反噬。


6、字节投了微念,他们不知道这些门道吗?大家心知肚明,说白了,现在微念根本不怕李佳佳不玩。


这个架构一看就知道微念最开始就没安好心,特意做的双层架构,在微念层面李子柒一点股权没有,在四川李子柒公司层面才有股权,而且还是微念控股,然后把收入、业务、ip和品牌都装到上层的微念里面,等于李子柒得到的是一个空壳公司的少数股权,就算闹掰,李子柒从法律层面什么也拿不走,李子柒被安排的明明白白的,满满的套路。


7、谁老大谁老二在一开始的时候必须明确,这是核心。李同学不想挑明了说自己要做老大,微念也怕触动李同学所以也不说自己要做老大。但是两人都想当老大,微念直接给自己当老大铺路了,这条路没有李同学。李同学想着好像2个点没啥差别,几年过去,发现微念不带自己玩,连场面的老2都是徒有虚表,能不撕吗?


8、问题是微念签李子柒的时候,也不是现在的李子柒吧,怎么可能每签一个kol就给公司股权?


那在李佳佳个人品牌持续增长的时候,微念是否有和李佳佳协商愿意做一些让步,就是一个很关键的点了。是因为谈不拢所以撕,还是没谈所以撕,两个维度。


9、按业绩,李子柒和微念足够牛逼,创业过程本身就是升级打怪,有局限性太正常了,目前不清楚是当时是让了,没沟通好,埋坑还是其他缘故。我学法律出身,经常和人打交道,辅助过好几位创业者,确实风格各异,大部分老板是风险进取甚至风险激进型的,这没毛病。商场很复杂,懂点坑和必要预防,太重要了。


目前看来是零和博弈,双方还是坐下来想着怎么把蛋糕才做大更有商业价值。看两边的智慧了。


10、没有李子柒的微念还能持续吗?我觉得可以,李子柒作为一个品牌已经出来了,基本是很厉害的一个消费品牌了。而且李佳佳明显没有太多公关能力,目前她不拍视频,被架空,还是小众人关注的事件,产品持续在卖。


问题在于其实合作会更好更大,未来还可以拓展的空间和产品更多,尤其是李佳佳在海外的影响力是她个人的,所以如果这个局不解只能不算双输但是都很受损失。


11、互相成就却不珍惜时代与机缘的成就,中国民企常见的能共苦不能同甘的老问题………如果没有微念团队的全程陪跑,多年策划和运营,李子柒会是现在的李子柒嘛?


如果微念能够更好的设计股权合作架构,和预估未来品牌溢价后收益分配,也不会造成现在双方僵持的状态…


当然,在国家强大,文化自信日益显现的时代下,给予了他们的机遇与风口…却未被真实认知,都太高估了自身的存在了。


上一篇:美国宣布恢复华为芯片供应,华为却不买账,原因一点也不例外!

下一篇:快手 | 高端带货主播徐杉:我在快手创造了一个奢侈品商场!